02-18 10:24
春节期间,我在广陵区仙鹤寺南侧停车位进行停车,有两人自称该处工作人员,并出示个人收款码,要求收费,并称可提供公用发票。
我于是要求其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对公收费方式,对方称只有个人收款码,并称其受政府委托在此进行收费。
请问相关部门,是否有相关委托项目?是否能以工作人员个人收款码进行交通管理收费?